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0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勇代表、李峰科代表、吴昱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汉天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建议》(第5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先进制造业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也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所在。宝鸡是全国先进制造业强市,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聚焦“工业强市”建设,不断优化工业结构,推动建立起行业覆盖齐全、技术业内领先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2024年11月,宝鸡、汉中、天水三市联合申报的“宝汉天”工业母机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引领和带动陕西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进一步提高了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陕西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落细落稳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进“税惠通”“税智链”等税务服务举措,有效助力我省制造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层面。陕西省税务局作为税收政策的执行部门,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对西部地区工业母机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方面予以更大力度的优惠”的建议,加强行业调研和政策效应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适时报上级决策部门参考。同时,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精准高效落实各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完善税费服务手段和措施,助力制造业企业向好向新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充分用好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以政策红利撬动产业升级、激发创新活力、凝聚集群合力。同时,强化政策落实的精准度,持续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努力实现“政策找人”;深化“税惠到坊”活动,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园区”专项行动,并依托行业协会,打通税费政策落实、诉求响应“最后一米”。
二是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缴费流程,大力推行容缺办、承诺办和不来即享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限,减轻办税成本,高效满足企业“就近办、身边办、快捷办”的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税企面对面”活动,通过线上线下“问办协同”“远程虚拟窗口”和座谈、走访等方式,及时辅导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护航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部门协同。探索联合发改、工信等部门,推进建立服务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的部门协作机制,以服务“宝汉天”工业母机集群等国家级产业集群为突破口,以协同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部门间合力,助力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好各项税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我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宝汉天”工业母机集群建设发展。如您有其他税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