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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审计报告赋码查验工作的公告

发文字号:山西省财政厅公告2025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25-07-08时效性:有效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提升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加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省审计报告赋码查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赋码是全面贯彻《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监管的重要举措。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报备并申请赋码,做到审计报告“应报尽报”,并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已赋码的审计报告,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二、审计报告赋码查验是依法治理虚假报告、严密防范报告篡改、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使用者(被审计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应当关注获取的审计报告是否赋码,重点加强融资授信、资质核准、政策申报、招标采购等场景的审计报告验证码应用,拒绝接受未赋码审计报告。
  三、统一监管平台是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查验的唯一法定平 台 。 审 计 报 告 使 用 者 可 通 过 统 一 监 管 平 台(http://acc.mof.gov.cn/)或手机微信“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等方式,查询审计报告报备、赋码以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情况。
  四、强化审计报告赋码查验监管是构建诚信执业生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持续加大审计报告报备、赋码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对审计报告赋码进行监督,共同筑牢审计报告公信力防线,推动实现审计报告报备赋码全覆盖。
  监督举报电话:(0351)4133335。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7月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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