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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促进福建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25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福建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评协〔2024〕24号)有关规定,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促进福建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适用对象
  (一)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在福建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从业人员;
  (三)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要求足额缴纳会费;
  (四)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上年度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奖补资金申报条件的机构填写《促进福建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统一盖章扫描后以电子档形式于2025年7月31日前报送省评协,逾期不再受理。我省(不含厦门)机构在省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纳入总公司一并申报,厦门机构在我省其他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申报,外省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单独申报。
  (二)8月底前,省评协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对有关数据、信息和证明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省评协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四)省评协将评审结果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全行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9月底前,省评协拨付奖补资金到相关机构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促进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注度高,请各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奖补项目提供的评估报告均须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报备。
  (三)请各机构严格遵守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机构,一经查实将收回奖补资金和荣誉称号,在三年内该机构不得参与行业的奖补申报,并视情节对机构的不诚信行为予以通报。
  联系人:林 芳 联系电话:0591-87097026
  邮 箱:fjcpv@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7号5楼502
  附件:促进福建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2025年)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6月2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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