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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5-06-23时效性:有效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践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决定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电调〔1994〕701号)等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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