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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财规[2025]9号 发布日期:2025-06-20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财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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