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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19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供应商:?
  2024年以来,我区开展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版式软件、办公软件(流式软件)、防病毒软件等信息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近期部分品目框架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做好相关品目框架协议采购衔接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我区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框架协议联合征集或采购结果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流式软件)自本期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结束之日起共享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征集结果。
  二、其他品目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延长至新一期框架协议采购生效之日。
  三、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框架协议订立、合同授予和用户评价等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框架协议采购大厅”进行。
  (框架协议采购大厅网址如下:https://kjxy.gcy.zfcg.gxzf.gov.cn/?utm=luban.luban-PC-51196.75-market-menubar)
  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或建议,可及时联系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544,5331810)和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771—8600430)。如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6月1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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