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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专项审计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15时效性:有效

市级各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西安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安排,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级行业协会专项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25年6月16日—7月31日
  二、审计实施机构
  本次审计工作由西安市民政局委托西安汉都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审计对象、方法及审计年限
  (一)审计对象。本次共审计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94个。
  (二)审计方法。本次审计将采取资料报送、查阅账目、现场核查、网上查询、现场问询、书面问询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审计所需的佐证材料。被审计社会组织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所需资料报送至委托审计实施机构(委托实施机构:西安汉都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赛高国际D座607室;联系人:敬琪,联系电话:13679274816)。
  (三)审计年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需要追溯的,由审计实施机构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确定追溯期限并函告被审计社会组织。
  四、审计重点
  (一)收费管理情况。审计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费是否存在浮动收费,会费标准分档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是否通过评比表彰、培训、职业资格认定等变相收费;是否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是否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二)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是否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是否长期不开展活动;是否超业务范围提供服务;是否存在对外虚假宣传,夸大自身服务职能,误导企业和公众的情形。
  (三)与行政机关关联情况。包括是否违规占用行政资源或利用政府委托事项牟利;干部兼职是否合规。
  (四)内部治理情况。包括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是否民主、透明;是否按期组织换届,是否存在负责人超龄任职情形;是否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其他问题。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书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瞒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形;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
  五、审计要求
  (一)被审计社会组织应积极、及时、准确的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各项材料,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审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审计相关的要求,不得接受被审计社会组织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质谋取私利。
  (三)审计工作人员对于审计工作中了解到的社会组织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只能用于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用途,不得在任何场合泄露给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本次审计是落实《西安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审计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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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5日
  (联系人:田龙 联系电话:86785394)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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