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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文字号:中税协秘函[2025]19号 发布日期:2025-06-11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深化税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加强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按照《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面向税务师行业,启动2025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8年及以上;
  4、“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5、提交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
  1、“两代表一委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受到过省(市)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3、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过与行业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执业会员证明、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验与特长、主要服务项目、发表文章及著作、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
  (四)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高端人才培训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近三年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近三年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
  (一)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z.cctaaedu.cn)—“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在6月30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
  (二)地方税协应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z.cctaaedu.cn)—“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在7月20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对《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
  3、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四)评委会进行审议,公布录取名单。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时间初步定在2025年11月,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具体开学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010)83755896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6月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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