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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四川省会计知识大赛暨全省首届会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工办发[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06-09时效性:有效

各省级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加强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挖掘培养优秀财会人才、展示财会人风采,普及财会知识,鼓励引导广大财务工作者学习专业知识、增强专业技能、提升管理水平,经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财政厅协商,决定举办四川省会计知识大赛暨全省首届会计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竞赛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选拔赛(5月至6月20日)
  各省级部门及各市(州)财政部门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自行组织选拔比赛,选拔代表队参加全省现场预决赛。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选手3名。
  (二)预赛(7月)
  现场预赛采用集中机考形式。经选拔产生的代表队集中参加预赛,根据各代表队3名选手的得分合计数产生参赛代表队成绩排名,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进入现场总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总决赛计分。同时,每名选手的成绩计入个人排名。
  (三)总决赛(7月)
  总决赛采用现场答题的形式,由参赛队3名选手共同参赛完成。
  预决赛具体时间及地点另文通知。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会计人员(含中央在川单位)。
  三、出题范围和标准
  (一)出题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及应用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工会决算报告制度》《四川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四川省县级以上工会支出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会经费收缴、票据管理等会计从业人员相关专业知识。
  3.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政、财经纪律相关规定。
  (二)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1.预赛
  预赛共65道客观题,总分100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题型为单选(20题,每题1.5分)、多选(20题,每题2分)、判断(20题,每题1分)、案例分析(5题,每题2分),提交答卷即出成绩,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按照答题时间长短排序,时间相同按照案例分析题、多选题、单选题、判断题得分依次排序。
  2.总决赛
  选取团体成绩排名前8名队伍,根据每队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则进行加时赛。
  决赛分为必答题(每组答两轮,每轮1题,答对1题得10分,答错不得分)、抢答题(共30题,答对1题得10分,答错1题或犯规扣10分)、风险题(每队一次机会,可选10分、20分、30分题,答对加相应分,答错扣相应分),以上题目均为客观题。
  四、奖项设置
  (一)个人等次奖
  个人奖项在预赛中产生,以个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相关奖励及标准按《四川省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优胜选手,在参与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选拔时可优先入选,各地按规定向省总工会申报相关表彰或表扬时可优先推荐。
  (二)团体奖
  团体奖项在总决赛中产生,以团体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三)优秀组织奖
  设置优秀组织奖6个。
  以上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牌。
  五、竞赛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选拔赛,各级工会系统负责组织职工积极参赛。请各参赛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切实选出优秀选手参加竞赛,采取多种方式营造良好氛围,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代训、普遍提高的目的,不断提高单位财会管理水平。
  (二)组建参赛队伍。本次竞赛只接受团队报名,各市(州)财政部门组织一支队伍参赛,各省级部门、企业(集团)、中央在川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组队参赛,并于6月20日前以正式复函报财政厅会计处。同时,为展现各参赛队风采和良好精神风貌,请各队报送大小不低于3MB的高清团队形象照(统一着装)及参赛口号,具备拍摄条件的队伍可提供团队宣传、组织预选赛等视频、图片资料发送至邮箱522191517@qq.com。
  (三)落实相关保障。本次竞赛食宿自理,参加活动人员往返交通费、竞赛期间住宿费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与竞赛相关的场地费、设施设备租赁费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省总工会、财政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总工会:
  车莹、翟灼,(028)86120662
  四川省财政厅:
  向真、张爱平,(028)86712246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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