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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浙注协[2025]100号 发布日期:2025-06-09时效性:有效

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76号)要求,组织开展全省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登记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
  2025年登记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本次年检,但为不影响次年的年检,应当按照《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注协〔2023〕85号,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的要求参加2025年度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5年6月9日至12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非执业会员参加2024年度继续教育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浙江省免收2024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因此非执业会员交纳会费情况不作为本次年检内容。
  四、年检提请
  年检实行线上方式,相关年检数据取自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12月31日数据。非执业会员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在线提请年检,并及时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一)电脑端提请
  非执业会员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cmis.cicpa.org.cn/),在登录界面选择用户类型“非执业会员”,输入会员编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忘记密码可按网页提示找回密码),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年检”模块进行年检提请(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手机端提请
  非执业会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年检提请”模块进行年检提请(操作说明见附件1)。

  行业系统小程序
  五、年检结果
  非执业会员提请年检后可登录系统电脑端或手机端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包括以下三种:
  (一)年检合格
  按《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通知》的要求已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并且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二)暂缓年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年检的,经申请暂缓年检: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不予通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应当取消非执业会员资格情形。
  六、年检咨询
  非执业会员在年检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所属设区市注协或省注协咨询,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
  2.省、市注协联系方式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6月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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