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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06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在全省范围公开征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及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陕西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1)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目前仍然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征集。
  (一)个人申请。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填写《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附身份证、高级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请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对本单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陕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以上纸质材料于7月10日前提交我办。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入库。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评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专家,将及时调整出库。
  (三)专家入库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名额和区域不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81292860、15596898623
  办公地址: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B区317室
  附件: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表.doc
  3.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备案汇总表.docx
  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6月6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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