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5年6月5日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
一、主要目标
2025年,以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为牵引,推动商品服务质量提升,消费风险降低,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效果明显,经营者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全省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力争消费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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