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优化12366热线服务导航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6-02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快速响应您的诉求,提高12366热线服务体验,我局2025年6月2日对12366热线服务导航(IVR按键)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0号按键“人工咨询”调整为1号按键,按键名优化为“税费政策及办税流程咨询”;
  二、原4号“投诉举报”拆分为2号“税收违法举报”、3号“纳税服务投诉”两个按键,“税收违法举报”受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纳税服务投诉;
  三、原9号按键“涉税软件技术咨询”调整为4号按键,按键名称优化为“税费软件技术咨询”;
  四、原8号按键“意见建议”调整为6号按键;
  五、新增5号按键“政府信息公开和税务部门联系电话”,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税务部门联系、信访相关内容,电话将转接至我局各单位按规定流程处理;
  六、原1号“信息查询”、2号“涉税咨询”、3号“服务专线”、5号“退税减税意见专线”、6号“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咨询”、7号“传真留言”五条线路取消。
  特此通告。
  附件:12366热线服务导航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