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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5-30时效性:有效

民建新疆区委会:
  《关于加快向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开放代征代缴试点的提案》(经济建设类第20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锚定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网络货运行业涉税管理服务
  新疆税务局高度重视网络货运平台涉税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财税增收专班指导下,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积极服务“十大产业集群”建设目标任务,勇担“加强交通货运运输税收管理”小组牵头责任,全力推进全区网络货运行业服务监管、地州网络货运平台试点等重点工作。目前,在数据共享、业务验真基础上,打通了司机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业务链路,满足企业取得成本费用发票、合规税前扣除的需求,实现从单一部门分散管理到多部门联合服务监管的转变,助力网络货运企业打通开票链路,让网络货运司机实现从无法开票到“掌上”刷脸开票的跨越。
  二、聚焦流程规范,高效完成打通发票链路
  新疆税务局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主动争取税务总局为新疆接通税控发票开具链路。辅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涉税政策和征管流程,持续优化现有的网络货运自然人司机增值税普票开具链路,精简业务环节、压缩开票时长,提升服务质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全力保障网络货运健康发展
  聚焦网络货运企业代开发票“涉税数据共享不畅、业务比对规则缺失、监管服务平台缺位”三大瓶颈问题,我局牵头组织数发、交通、金融监管等部门召开14次座谈会,实现轨迹、资金等关键涉税信息共享,经反复论证形成涵盖“五流信息”(合同流、货物流、数据流、资金流、票据流)的16项业务真实性比对校验规则。完成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第一时间打通企业货运平台、监管服务平台、税务开票平台3套系统端口对接,在全疆首次实现网络货运业务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推动网络货运业务真实性验证,为促进全区网络货运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新疆税务局将积极联合交通、数发部门,制定企业接入监管服务平台工作指引,优化司机开票流程,持续更新完善校验规则,不断加强业务真实性管理,防范虚开风险,为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服务新疆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感谢贵单位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5月3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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