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鲁国税所[2000]71号 发布日期:2000-09-12时效性:无效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有关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和置换所得税处理事项,凡转让和接受企业或置换企业在山东省境内但不在同一市地的,报省国税局审核确认。
  二、企业股权投资涉及的所得税问题政策性较强,操作比较复,各级国税部门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股权投资的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