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鲁地税函[2000]100号 发布日期:2000-05-09时效性:无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草公司罚没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