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其他征免税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其他征免税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