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财企一[2000]98号 发布日期:2000-04-24时效性:无效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具体操作中,请参照沪财企一[2000]95和沪财企一[2000]96号文贯彻执行,并请将文件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市局企财一处。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