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山东省地税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有关险种应按规定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鲁地税函[1999]321号 发布日期:1999-12-16时效性:无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2号和省地税局鲁地税一字[1998]第21号文规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开展的下列险种(见附件)属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应按规定在一九九九年度内给予免税照顾。
  附件:免税具体险种
  免税具体险种
  1.祥和定期保险
  2.祥运定期保险
  3.祥瑞终身保险
  4.祥瑞还本终身保险
  5.康宁终身保险
  6.康宁定期保险
  7.安居定期保险
  8.附加定期保险(A型)
  9.附加定期保险(B型)
  10.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11.国寿英才少儿保险
  12.国寿如意两全保险
  13.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
  14.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
  15.国寿个人养老金保险
  16.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
  17.国寿简易人身保险
  18.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
  19.国寿福瑞两全保险
  20.国寿福馨两全保险
  21.国寿少儿两全保险
  22.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23.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24.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5.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
  26.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27.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