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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科协系统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暂按科研单位执行营业税政策的批复

发文字号:鲁地税函[1999]40号 发布日期:1999-02-23时效性:无效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你会《关于省科协系统咨询服务机构按科研单位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报告>[(99)鲁科协发财字第1号]收悉。鉴于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性质、任务和作用与科研单位相同,为支持科技事业的发展,同意对我省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在1998年度内暂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文]规定执行。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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