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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2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2号 发布日期:1995-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
   二、无记名国库券由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后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三、无记名国库券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流通,但不记名,不挂失。
   四、无记名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
   特此公告。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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