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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1号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1号 发布日期:1995-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凭证式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凭证式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发行,7月31日结束?
  二?凭证式国库券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持满三年的,年利率为14%,并实行保值贴补?
  三?凭证式国库券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不上市流通?发行期结束后,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四?凭证式国库券面向全社会公开发行,居民个人和其他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部门的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购买?
  五?凭证式国库券采取单利方式计息,不计复利?
  有关具体办法另行颁布?
  特此公告?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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