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199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凭证式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凭证式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发行,7月31日结束?
二?凭证式国库券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持满三年的,年利率为14%,并实行保值贴补?
三?凭证式国库券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不上市流通?发行期结束后,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四?凭证式国库券面向全社会公开发行,居民个人和其他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部门的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购买?
五?凭证式国库券采取单利方式计息,不计复利?
有关具体办法另行颁布?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