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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1993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结算办法”及说明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地字[1993]192号 发布日期:1993-1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做好1993年地方财政总决算工作,现将1993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法及说明发给你们,请立即布置、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1993年年终结算办法的说明(略)
  二、1993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结算办法(略)
  三、1993年城建税与城建资金差额计算表(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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