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对铁矿沙及其精矿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1996-07-01时效性:有效 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对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税号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其优惠税率为1%,普通税率为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