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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津财会[2026]7号 发布日期:2026-03-18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各中央驻津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数智化背景下我市单位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实践经验,积极推动会计工作数智化转型,根据财政部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守正创新。案例既要遵循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又要突出体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及财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体现会计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主题
  1.会计核算模式转型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在单位会计核算中的深度实践。案例内容既可以体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会计核算自动化处理、财务报表智能化生成、会计档案无纸化管理等单一业务场景,也可以系统呈现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领域创新应用的整体实践。
  2.管理会计应用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中的系统应用与创新实践。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
  3.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评价、监督、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某一特定内部控制实施应用环节,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4.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的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某一特定领域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也可以系统介绍企业整体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
  5.财会人才培养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培养财会人才的创新做法和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特定会计数智化岗位人才的培养,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财会人才队伍数智化能力培养情况。
  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撰写案例,不同主题的案例应单独成稿、分别报送。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附后。
  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案例主题、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
  2.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
  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事项
  为提升案例撰写质量,鼓励单位组建案例撰写小组,分工协同做好案例编写,案例第一作者应为案例单位在职人员,并在相关数智化应用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其他作者由单位根据需要酌情选定,可适量吸收高校、中介机构、技术公司等人员入组。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使用
  1.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择优报送案例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包括1篇企业案例。
  2.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案例电子稿WPS或Word文档(以“案例第一作者+报送单位全称+案例名称”命名)、案例声明页的PDF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并以“案例第一作者+报送单位全称+案例名称+声明页”命名),请将上述文件以同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026年数智化会计案例”。各单位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上述材料。
  3.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会计学会对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择优入选我市会计案例库,向入库案例单位及作者颁发证书,并向财政部推荐参评财政部优秀案例。市财政局将通过邀请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运用案例成果,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学习交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 肖琳亚
  联系电话:022-23286471
  电子邮箱:tjskjxh@126.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马 迪
  联系电话:022-59032749
  附件:案例格式文本
  2026年3月1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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