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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编制说明——行业科目对照表说明(四)

发文字号:财统〔2000〕2号 发布日期:2000-09-25时效性:有效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填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部分):

  (1)年初未抵扣数: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反映企业本年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实行出口抵减内销产品销项税额的企业,按规定出口抵减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也在本项目中反映。

  (4)进项税额转出:反映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款中抵扣,需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缴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度终了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缴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反映企业本年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缴税金:反映企业本年度已缴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已缴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缴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终了转出未缴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缴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11)年末未抵扣数:反映企业年末尚未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以“-”号填列。

  (12)未缴增值税:应根据“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2.其他各税:反映除表中所列各项税金外,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所有其他各项税金的缴纳情况。

  3.应缴财政利润、欠缴财政特种基金、储备粮油差价款、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等项内容均应按照有关规定或依据财政部门批准、认可的数据填报。

  4.财政拨款:反映当年财政拨付企业的技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以及基建资金等款项结存情况。

  5.国有资产收益:反映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工字〔1995〕31号)规定,企业年初未缴、本年应缴、本年已缴和年末未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6.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缴纳保险的情况。

  7.本年应缴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各种应缴税金(含企业所得税)合计数额。

  8.本年实际上缴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实际上缴国家的各种税金(含企业所得税)合计数额。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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