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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贸企业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二)

发文字号:财外字〔2000〕3号 发布日期:2000-01-06时效性:有效

  财务状况说明书应说明以下内容:

  1.报表的汇编(合并)范围;

  2.企业出口收汇、实现利润及其分配情况;

  3.每美元出口成本较上年增减情况及简要分析;

  4.出口退税执行情况及问题;

  5.应收账款及应收外汇账款的主要内容和问题(应列明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及应收外汇账款的金额);

  6.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和问题;

  7.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内容及其产生原因;

  8.长期投资的构成及主要问题;

  9.工效挂钩计提的工资情况及人均工资状况;

  10.应付福利费和公益金的提取、使用状况;

  11.企业住房基金来源及使用状况,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

  12.财产损失的情况;

  1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关于1999年度外贸企业会计报表的报表指标填报口径

  鉴于我部下发的《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以下简称“统一汇总报表”)与外贸企业根据会计核算要求编制的基础会计报表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便于企业填报,特统一口径如下:

  (一)资产负债类

  1.本表内“年初数”有关指标根据外贸企业1998年度会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按“统一汇总报表”口径调整编制。

  2.本表内“年末数”指标以外贸企业1999年年终会计决算指标根据“统一汇总报表”要求填报。

  3.本表内“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由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外贸企业填列。

  4.本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外贸企业(集团)填列。

  5.本表内“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反映长期投资为零后继续亏损,填报时在此栏反映。

  6.原外贸企业报表“其他长期资产”填入本表“其他资产”项内。

  7.原外贸企业报表“其他应收款”填入本表“其他流动资产”项内。

  8.原外贸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期货保证金”和“应收席位费”填入本表“其他流动资产”项内。

  9.原外贸企业报表“应收账款净额”本表勿需填列。

  10.原外贸股份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合并填入本表“长期投资”项内。

  11.原外贸企业报表“固定资产净额”本表勿需填列。

  12.原外贸股份公司报表“工程物资”填入本表“在建工程”项内。

  13.原外贸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填入本表“递延资产”项内。

  14.原外贸企业、外贸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其他长期资产”填入本表“其他资产”项内。

  15.原外贸企业报表“其他应付款”、“其他未交款”填入本表“其他流动负债”项下。

  16.原外贸企业报表“未付利润”填入本表“应付利润”项下。

  17.原外贸股份公司报表“代销商品款”填入本表“其他流动负债”项下。

  18.原外贸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报表“国有股股利”、“其他国有资产收益”填入本表“其他长期负债”项下。

  19.原外贸企业报表中“主管部门留存公积”本表勿需填列。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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