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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9〕209号 发布日期:1999-11-10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税务师事务所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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