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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3年度兵团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师市激励资金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18时效性:有效

兵团生态环境局、兵团财政局根据《关于印发〈兵团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师市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的通知》(兵环发〔2023〕14号)的要求,经筛选审核,拟对符合2023年度兵团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第七师胡杨河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实施激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7月24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兵团生态环境局 0991-2899335

兵 团 财 政 局 0991-2896703

兵团生态环境局 兵团财政局

2024年7月1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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