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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贵州省转移支付2025年度中央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3-27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我局审核汇总各资金使用市(州)上报的绩效自评表,形成贵州省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2。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升中央清洁能源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紧扣我省“富矿精开”战略部署,聚焦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等优势资源,持续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贵州力量。

附件:1.

2.

贵州省能源局

2026年3月2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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