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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企业推荐的通知

发文字号:厦商务〔2025〕376号 发布日期:2025-12-11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持续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拟开展2026年度消费帮扶企业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费帮扶推荐企业申报

(一)企业申报要求

1.我市辖区内企业或在我市对口协作的宁夏彭阳县、泾源县、闽宁镇(以下简称“两县一镇”)及新疆吉木萨尔县、西藏左贡县等地区设立的企业,且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工作。

2.承诺协助我市完成消费帮扶任务,并能按要求提供消费帮扶真实情况。

3.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近两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投诉情形。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3.近两年宁夏“两县一镇”(彭阳县、泾源县和闽宁镇)新疆吉木萨尔县、西藏左贡县发生业务的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等。

二、相关政策支持

(一)资金补助。列入2026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市商务局按《厦门市主要副食品供应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款对相关企业给予对口协作产销帮扶奖励。

(二)名单公示。列入2026年度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将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不少于30日公示。

(三)奖惩举措。市商务局将对年度完成量规模靠前且配合度较好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市农业农村局对典型案例,将向上级部门推荐宣传推广。信誉好的企业,优先列入下一年度推荐企业名单,并向市总工会推荐。坚决杜绝打着消费帮扶的旗号进行敛财牟利的问题发生,对出现公众投诉、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经核实情节严重的将清理出消费帮扶推荐企业名单。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1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送至湖滨北路15 号外贸大厦 721 室(白女士,电话2855798)。

附件:信用承诺书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 件 下 载:

·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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