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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1-0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厦住建协〔2024〕2号-协)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本市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的代建单位。

二、评价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评价内容

(一)代建单位通常行为

1.评价周期内完成代建项目的投资额;

2.主要技术管理力量;

3.专业能力评价结果;

4.评价周期内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和其他管理等方面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以落款日期为准)。

(二)代建项目实施行为

1.评价周期内代建项目季度专项指导服务评价结果;

2.建设(或责任)单位对代建项目的年度评价结果。

(三)代建单位公共信用

至2025年12月31日代建单位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自评和材料申报(1月6日-2月6日)

1.各代建单位按照《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计分办法的通知》(厦住建协〔2024〕5号)(以下简称“计分办法”)进行自评,各分项及汇总得分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各代建单位按照参评材料模板(附件4)于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纳入评价。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正式提交后,不得进行修改或补充。

(二)信息采集(1月6日-2月10日)

1.市住建局采集评价周期内各代建单位和代建项目的不良行为信息,采集对象为住建、交通、水利、海洋、园林绿化、港口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质量安全、造价、招投标、消防审验、建筑废土等管理机构。

2.市住建局采集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关于各参评代建单位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3.市住建局采集代建单位至2025年12月31日专业能力评价结果和评价周期内代建项目季度专项指导服务评价信息。

4市住建局采集代建单位被司法机关依法认定的违法犯罪信息、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相关不良行为信息。

(三)信息核对和初步评价(2月6日至3月31日)

1.市住建局对申报信息和采集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对,对可疑信息进行核查。

2.市住建局按照计分办法对代建单位2025年度从事代建管理情况进行初步评价。

(四)结果公示(4月1日至4月30日)

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示初步评价结果。对存在异议的信息,由相关异议受理部门按《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办法》作出处理决定。公示无异议,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2025年度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代建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评、收集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报送,力争2025年度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达到A级的不少于12家。

(二)请各代建单位于2026年2月6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和证明材料报送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协调处),逾期不再受理。信用评价信息实行申报承诺制,代建单位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代建单位明确一名经办人,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附件5)。

(四)请各代建单位加强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中国(厦门)〕,及时修复失信行为,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附件:1.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2.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计分办法

3.厦门市代建单位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标准

4.2025年度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参评材料模板

5.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6.代建单位行业信用评价申报注意事项

7.应参加2025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的代建单位名单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艾训安、13859965023;钟沛杰、19859212858)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4:8

附件5: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附件6:

附件7:应参加2025年度行业信用评价的代建单位名单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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