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关于全省非正常经营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15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要求,规范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行业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全省非正常经营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社会公众及各类市场主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审慎甄别上述名单内企业资质,切勿与名单内非正常经营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谨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名单内企业仍违规开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属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二、请名单内非正常经营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双变更”(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