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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大宗淡水鱼类越冬综合征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2-08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

近期,省农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省水生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专家研判,今冬明春期间,我省草鱼、鲫、鲢、鳙、团头鲂等大宗淡水养殖鱼类越冬综合征发生风险较高。特别受冰冻、雨雪等天气影响,成鱼捕捞、转塘、并塘,鱼苗捕捞、运输、投放极易引发疫情。为指导做好越冬综合征防控,平稳度过养殖越冬期,现将有关防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越冬前管理

1.强化鱼体保健。在越冬前投喂阶段,在饲料中添加多维、胆汁酸等保肝产品,配合益生菌(如芽孢杆菌、乳酸菌)改善肠道健康,并适量添加免疫多糖、活性肽等物质,增强鱼体免疫力与抗应激能力。

2.做好水质与底质调控。提前使用微生物制剂降解池底有机物,控制氨氮、亚硝酸盐含量;合理施用有机肥与碳源,促进有益藻类繁殖,维持水体稳定。水源条件允许的地区,可适量加注新水。

二、越冬期间管理

3.保持水质稳定。越冬前期可适量换水、补充碳源;中期定期使用益生菌和底质改良剂,分解有机废物,维护水体生态平衡。

4.科学投喂。在水温高于10℃时,可择机投喂优质饲料,并添加维生素C、免疫增强剂等,维持鱼体基础代谢与抗病力。

5.减少人为应激。尽量避免拉网、转塘等操作;如必须进行,应操作轻柔、控制暂养时间,防止鱼体损伤与强烈应激。

三、越冬后期管理

6.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及时使用增氧产品改善底层溶氧,加强机械增氧,并适量补充碳、磷等营养素,促进藻类繁殖与水质恢复。

7.防控病原感染。视情况选用聚维酮碘等温和消毒剂进行水体消毒,预防细菌性继发感染。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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