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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11-14时效性:有效

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公众研提意见,并于2025年12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js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

三、邮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字样。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1月14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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