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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财金〔2021〕1018号 发布日期:-

各市(州)、各县(市)财政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长白山公安局: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效益,依法及时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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