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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6年度培训服务单位资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浙注协[2026]59号 发布日期:2026-03-11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2026年度培训服务单位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诚实守信,在本地区行业内具有较高认可度;
  (二)机构设立并连续执业15年以上,具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上年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
  (三)熟悉行业发展规划、执业准则体系、继续教育制度及办法、年度培训计划,了解行业重点、难点实务问题与新业务拓展领域,掌握行业会员培训需求;
  (四)能够合理设置培训课程,选择科学适用的培训方式,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提供安全并符合培训要求的场地和设施;
  (五)有专门从事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六)具备其他应有的培训服务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申请文件,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
  四、审核认定程序
  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确定。
  五、其他事项
  凡有意向承办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事务所,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文件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邮箱:zjkpb@cicpa.org.cn,联系人:李晓娜,电话:0571-88083889。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1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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