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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文字号:厦教办〔2025〕104号 发布日期:2025-12-29

各区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校“温暖集体”建设的指导意见》(闽委教思〔2024〕24 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学校“温暖集体行动”的方案》(闽委教思〔2025〕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促进我市学校“温暖集体行动”深入实施,决定遴选一批市级“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区和学校。经研究,确定1个试点区、14所试点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单位要将“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始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契合本区、本校实际、贴近学生需求的特色工作路径。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凝炼“温暖集体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试点成果。

附件:1.厦门市“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地区名单

2.厦门市“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学校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厦门市“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地区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试点类型

项目名称

1

海沧区教育局

试点区

全心聚暖---厦门市海沧区“温暖集体”建设路径探寻

附件2

厦门市“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学校名单

厦门市“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学校名单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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