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吉林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已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同时废止。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25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吉林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已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同时废止。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