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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吉应急政策法规〔2025〕142号 发布日期:2025-11-26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吉林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年版)》已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同时废止。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2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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