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综合绩效评估和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综合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结果,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部分国合基地资格。
附件: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综合绩效评估和202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综合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结果,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部分国合基地资格。
附件:
湖北省科技厅
2025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