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关于印发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兵工信发〔2025〕68号 发布日期:2025-07-12时效性:有效

兵工信发〔2025〕68号

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草湖项目区公共服务局,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兵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兵团工程系列电力、纺织、钢铁、化工(含制药)、煤炭、有色金属、轻工、建材、机械电子、光伏硅基、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