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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皖注协[2026]12号 发布日期:2026-03-09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7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报备主体。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二)报备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6日。
  (三)报备方式。网上报备,一是直接访问网址:https://cmis.cicpa.org.cn/;二是登录中注协官网(www.cicpa.org.cn),通过首页“公众服务”栏目下的系统链接进入。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避免因浏览器兼容问题影响报备。
  (四)用户名和密码。事务所用户名统一为“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_cw”(示例: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所属省会固定电话区号(0551)与主任会计师或分所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后四位的组合。密码遗忘的,可通过绑定公众号的手机号码自助找回,或联系技术咨询人员办理重置。
  二、报备要求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不需要提供纸质版。事务所2025年度报备内容包括: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及附表、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仅总所填报)、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专项支出统计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仅总所填报)、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及审计报告(不得交叉互审)等。其中: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数据取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二)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填列报备内容。连续报备的,2025年度报表期初数自动取自系统中2024年度报表期末数。新设立(2025年1月1日后成立)或上年应报未报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报期初数。
  (三)总所负责报送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纳入集团所财务报告范围),集团所业务收入需抵销内部协作收入(需附内部协作收入明细清单)。
  (四)2025年度内申请终止执业的事务所,需在系统中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报备信息需包含截至终止执业日的全部财务数据及清算情况说明。
  (五)报备材料中涉及签字盖章的,报表封面、审计报告需经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电子版为原件扫描件。
  (六)事务所应当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首次报送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阅审核意见,对报备信息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三、联系方式
  1. 省注协联系方式:
  黄平峰 0551-68150361(业务咨询)
  史靓棋 0551-68150387(业务咨询)
  2. 中注协联系方式:
  石 磊 010-88250262(政策咨询)
  3. 技术咨询
  010-88250337;010-88250338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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