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补充计算机2000年问题信息披露的通知

发文字号:证监发行字[1999]143号 发布日期:1999-10-20时效性:有效

各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信息,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拟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包括拟发A股、B股、H股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其他重要事项"一节就以下问题做出说明:

  一、公司是否存在计算机2000年问题;

  二、2000年问题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引起哪些风险;

  三、公司在防范计算机2000年问题风险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具体包括:

  1.是否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

  2.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实际进度;

  3.是否制定了应急计划、设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和进行应急演习;

  4.新购置的设备是否有已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承诺书或相关合同条款。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瓮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