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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助学贷款利率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银发[1999]319号 发布日期:1999-09-16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73号)下发后,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开办了各种形式的助学贷款业务。为促进此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助学贷款业务中利率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银发〔1999〕7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办各种形式的助学贷款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利率选择方式。因此,各金融机构开办助学贷款业务,在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既可以实行期限档次贷款利率,也可以本着对客户优惠的原则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同时,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按照有关利率政策的要求,加强本辖区助学贷款利率的管理、协调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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