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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教财厅[1999]8号 发布日期:1999-09-07时效性:有效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批复》(银复[1999]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批复(1999年8月17日 银复[1999]174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报送〈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函)《工银函[19991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制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并请你行抓紧制定其他配套措施,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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