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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报送配股申报材料的标准格式

发文字号:证监发字[1996]17号 发布日期:1996-01-24

  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送配股申报材料,应按下列标准制作:

  一、配股复审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X295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三)份数

  需向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10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二、配股申报材料的目录

  第一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对配股申请出具的意见及附件

  1-1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

  (证监会)对配股申请出具的意见  页码

  1-2 配股申请报告         页码

  第二章 有关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文件及附件

  2-1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复印件)  页码

  2-2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还应报送股东大会对配股方案表决时,外资股股东的出席情况和其表决情况,以及配股价格与股东大会前一个交易日的内资股与外资股的市场价格对比资料)  页码

  2-3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页码

  2-4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复印件)  页码

  2-5最近一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公告复印件)  页码

  2-6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复印件)  页码

  2-7关于股东转让配股权事项的补充说明  页码

  2-8关于部分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配股的补充说明  页码

  2-9资产评估机构对非现金方式配股所用资产的评估报告 页码

  2-10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页码

  第三章  前次发行股票(或配股)以来的有关资料

  3-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页码

  3-2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页码

  3-3一年来信息披露情况简介  页码

  第四章 有关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4-1 本次配股所筹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页码

  4-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批文  页码

  注: 4-2为参考文件

  第五章  配股说明书

  此外,承销机构应当根据证监机字[1993]45号文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应的材料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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