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失效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般票的复审意见书

发文字号:证监发审字[1994]1号 发布日期:1994-01-03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收悉。根据陕西省体改委《关于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扩股重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陕改发(1992)30号)、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发行股票的批复》(陕银复[1992]31号)、陕西省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一九九三年股票发行计划的通知》(陕股办发[1993]01号)和国务院证券委《关于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公开发行和上市工作的函》(证委函[1993]19号)等文件,经复审,现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认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1460.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国家股5710.84万股、法人股1250万股、个人股4500万股(其中包括内部职工股81万股),并可向自己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已全部托管的公司内部职工股在国家体改委规定不得转让的期限结束后,方可申请上市交易。

  三、该公司的法人股在国家关于法人持股的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交易。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