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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6-02-28

有关单位:
  2026年2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如何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中的公允价值选择权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中文简介和英文原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研究处 董笑宏
  联系电话:010-6854627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邮编:100045)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
  1.《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的修订(征求意见稿)》英文原文
  财政部会计司
  2026年2月2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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