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6-02-27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